重点业务领域
互联网高新技术法律业务
网络直播与短视频法律业务
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复杂民商事诉讼仲裁业务
所内职务
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律师
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与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
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跨境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社会职务
荷兰EXIN认证数据保护官
粤港澳全面合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科技创新专家组副组长
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
广东财经大学企业合规研究院研究员
广州律协互联网及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专委会委员
执业经验
袁雨律师现为金桥司徒邝(南沙)联营律师事务所业务与管理指导委员会副主任、跨境法律研究中心副主任,并担任粤港澳全面合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科技创新专家组副组长、广东财经大学企业合规研究院研究员、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广州律协互联网及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文化娱乐法学会直播与短视频专委会委员等社会职务,已取得荷兰EXIN认证数据保护官资质。曾作为香港著名影星古天乐的委托代理人处理其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被侵害纠纷;曾为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广州钻石中心有限公司等国企提供法律服务;曾代理东莞市某机械公司一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五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其专利侵权纠纷当地知识产权局口头审理程序,取得了宣告四项专利全部无效、一项专利部分无效,并迫使对方在当地知识产权局撤案的佳绩;袁雨律师尤其擅长处理泛娱乐、专利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担任广汽集团旗下知名移动出行平台常年法律顾问,对智能网联汽车、自动驾驶、车联网领域有较深入研究。为多家流水超千万元的大型传媒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并与众多直播公会和MCN机构(如业界知名的虎牙“蓝新传媒”、酷狗及六间房“淏天传媒”等)保持合作关系,为公会提供主播资源建档、商单广告合作、信息保护、数据监管等合规与内控服务,代理诉讼程序和仲裁案件等等法律服务,为公司经营发展保驾护航。担任粤港澳全面合作法律事务专家咨询委科技创新专家组副组长,多次前往南沙区相关企事业单位进行调研,为大湾区法制建设建言献策。
拥有丰富的涉互联网相关诉讼经验,擅长涉互联网合同纠纷以及人格权纠纷,经办胜诉案例多次获得表彰,近五年来经办胜诉案例四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直属单位编著的案例选集,两次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年度“业务成果奖”。曾于2019年5月28日受邀接受中国教育电视台CETV的采访,评论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
所获荣誉:
1、2024年6月,经办胜诉案例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3年度“业务成功奖”,并获得“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2、2024年1月,获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合伙人奖”、“优秀专业部门主任奖”、“业务成果奖”、“优秀法律服务产品奖”
3、2023年12月,经办胜诉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出版社在全国范围内遴选的《年度案例50佳》
4、2023年9月,经办胜诉案例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
5、2023年4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广州市律兴律师业务发展研究院颁发的2022年度“广州律师法律服务产品大赛值得推荐法律产品奖”
6、2023年3月,经办胜诉案例入选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十年精选的《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集成丛书》
7、2023年1月,获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专业部门主任奖”、“专业部门贡献奖”
8、2022年9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1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奖”。
9、2022年1月,获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合伙人奖”、“业务成果奖”
10、2021年4月,经办胜诉案例入选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编著的《中国法院2021年度案例》
11、2021年12月,经办胜诉案例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
12、2021年3月,获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奖”
13、2020年1月,获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业务成果奖”、“优秀专业委员奖”
14、2019年12月,经办胜诉案例作为十大“中国互联网司法典型案例”之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
15、2019年6月,获得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知识产权部最佳分享者”
(近五年内经办胜诉案例四次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及其直属单位编著的案例选集,三次获得广州律协颁发的“业务成果奖”,2022年度、2023年度连续两年获得“优秀专业部门主任奖”,成为合伙人三年中两年获得我所“优秀合伙人奖”)
经典案例:
1、2016年代理古天乐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被侵害纠纷,成功维权,对方道歉,恢复名誉,古天乐本人发微博声明。
2、2018年俞某(用户)诉刘某(主播)、王某(主播经纪公司法人代表)、兴戎公司(主播经纪公司)、华多公司(YY直播平台)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代理刘某(主播)、王某(主播经纪公司法人代表)、兴戎公司(主播经纪公司)三被告应诉,取得了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结果,该案作为十大“中国互联网司法典型案例”之一,入选最高人民法院首部互联网司法白皮书,最高法点评其类案参考以及对于网络直播行业的促进意义。
3、2019年代理东莞市某机械公司一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复审委五项专利无效宣告程序及其专利侵权纠纷当地知识产权局口头审理程序,取得了宣告四项专利全部无效、一项专利部分无效,并迫使对方在当地知识产权局撤案的佳绩。
4、2019年代理彭A涉嫌挪用资金罪,在羁押已过2个月并且检察院已批准逮捕之后介入辩护,成功争取到取保候审,并且经庭审争取到缓刑的判决结果,获得委托人及其家属的认可与感谢。
5、2019年彭某某诉彭某、远行公司(业内巨头爱拍集团旗下主播经纪公司)股权转让纠纷系列案件等,代理彭某应诉抗辩彭某某以及业内巨头爱拍集团,标的额共计700万元,取得驳回对方全部请求的胜诉结果,无须任何赔偿。
6、2019年俞某(用户)诉刘某(主播)网络侵权(人格权)纠纷案,代理主播刘某应诉,取得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并且使对方被法院书面训诫的胜诉结果。
7、2019年代理肖某诉周某名誉权纠纷案,两人均为人气主播,代理原告起诉,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维权费用并书面道歉以及多平台进行微博道歉和直播道歉,新颖全面,取得良好效果,该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
8、2020年代理广州某公司诉湖南广播电视台知名主持人马某合同纠纷案,历经本诉、反诉至2022年审结,既帮助委托人维系了与对方的良好合作关系,又争取到了相应的损失赔偿,以和解告终,获委托人书面感谢信。
9、2021年代理刘某与吴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起诉并两次开庭后遇罕见败诉,一审法院驳回我方全部诉讼请求,愤而上诉后又经两次开庭,由泉州中院合议庭三位法官二审出庭审理,终获逆转裁判,纠正一审判决,依法改判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10、2021年斗鱼直播平台投资的星驿动公司诉刘某某(主播)合同纠纷案,代理主播刘某应诉,取得驳回对方全部诉讼请求的胜诉结果,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
11、2021年代理某主播与某互联网巨头公司合同纠纷案,某主播一审被判赔500万元违约金,本人代理二审后历经开庭、谈判共计一年多时间,取得减赔至45万元的成功结果,为委托人减少损失455万元。
12、2021年江西某传媒公司与王某某(主播)合同纠纷案,王某某为平台头部主播,对方以违约为由索赔1000万元违约金,经管辖权异议、本诉、反诉共计五次开庭,由南昌中院合议庭三位法官出席一审审理,历经一年多,最终判决我方无须支付任何违约金。该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三等奖”。
13、2021年代理广州某传媒公司诉林某某(主播)、第三人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抖音平台运营公司)合同纠纷案,一审判赔50余万,二审上诉成功改判对方赔偿违约金300余万元,并承担一、二审全部律师费,获委托人诚挚感谢。
14、2021年代理深圳某传媒有限公司及何某诉郑某名誉权纠纷,突破常规,将法人公司与作为自然人的法定代表人列为共同原告以减轻诉累,并取得法院判令对方删除侵权言论,连续30天置顶道向两原告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损失、财产损失、诉讼合理费用的胜诉判决。
15、2022年代理李某某与度尚传媒公司(即业内知名的娱加传媒旗下公司)合同纠纷案,李某某一审被判赔130万元违约金,本人代理上诉后历经开庭、谈判,取得减赔至59万元的成功结果,为委托人减少损失70万元。
16、2022年代理李某某(医生)诉陈某网络侵权责任(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取得判令对方删除全部侵权言论、微博道歉、百度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财产损失以及诉讼维权费用的胜诉判决,二审驳回对方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庭审录播获超过3万次官网播放量,超过二十家媒体进行报道,并获委托人所在单位上市集团爱尔眼科集团总部以及福建省区医院接见,并表达了为维护医疗行业及从业人员正当权益的诚挚感谢。
文章/研究:
袁雨律师致力于数字经济领域的法治研究,结合法律实务经验与数字领域的前沿发展需求,发布以互联网数字经济和科技创新为主题的研究文章。
1、2024年1月29日,发表《浅析头部主播成功抗辩1000万违约索赔的诉讼成果》,本案属于典型的主播与经纪公司纠纷案例,实例分析主播作为被告一方如何合理抗辩维权,该案还荣获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三等奖。
2、2023年12月15日,发表文章《实例分析与明星艺人合作带货中的注意要点》,剖析MCN机构在与明星艺人这类特殊主播签订直播带货合同需要注意的风险与如何合理设计合同条款,加强此类案件的风险防范。
3、2023年11月27日,发表《主播解约纠纷中如何在一审败诉后二审介入争取大幅减损》,分析在如何在主播纠纷中,二审介入后如何成功化解纠纷并达成一个较为合理的违约金金额,为以后代理其他艺人主播案件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4、2023年5月16日,发表文章《实务解析公众人物人格权网络侵权现象与应对路径》
5、2023年1月12日,发表《实例分析达人主播与经纪公司在合作破裂后如何解约》,实例分析主播在与经纪公司合作出现严重分歧时,如何顺利解约。
6、2022年11月24日,发表《浅析自动驾驶的准入和数据监管法律问题及其风险应对》,在体验某快跑APP无人驾驶技术后,就自动驾驶的现状、准入规定展开分析,并就数据监管问题和风险应对提出建议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和无人驾驶等新兴领域的发展。
7、2022年6月22日,发表《浅析代理艺人主播向经纪公司追索佣金分成的胜诉经验》,分享代理主播如何向经纪公司及其股东追索佣金的成功经验。
8、2022年4月7日,发表《驳回原告全部诉请!解约纠纷中主播如何有效抗辩违约?》,实例分析在MCN公司未尽合同义务或有相应过错时,主播如何有效抗辩及收集证据,为此类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代理思路。
9、2021年8月24日,发表《实务解析直播短视频行业融资收购的主要风险及防范对策》,实例分析直播短视频行业融资收购的主要风险和对策。
10、2021年7月16日,发表《一般人格权侵权纠纷中被告方如何有效抗辩》,分享作为被告方如何指出原告证据中的不足与品鉴瑕疵思路的诉讼思路。
11、2021年6月25日,发表《浅析名誉权网络侵权纠纷实务中证据的组织和运用》,以实务胜诉案例入手展开分析,从诉讼手段、证据固定等多方面分享经验。
12、2020年7月21日,发表《直播及短视频行业中的“代持代管”问题——给公会和主播的法律风险提示,就直播行业中公会及主播账号“代持代管”的风险及防范措施展开分析。
13、2019年3月12日,发表《主播获得直播打赏及授予打赏者管理员身份的法律性质探究》,就直播数字经济中,打赏者、管理员与被打赏者的法律关系展开剖析、分享新兴直播数字经济的实务经验,推动直播行业的法治发展。
讲座:
1、2023年12月4日,举办金桥讲堂第259期暨“直播带货当中的法律问题”讲座,由广东省律师协会著作权法律专业委员会、广州市律师协会互联网及高新技术法律业务专业委员会、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和科创法律部和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举办,袁雨律师还作为主讲人之一参与直播带货当中的法律问题培训会,针对直播数字经济的前沿问题展开深入讨论,提供了丰富的经验。
2、2023年11月10日,袁雨律师作为主讲人举办“实例解析主播解约纠纷常见法律问题”的主题学习日,从不同角度分享互联网直播行业合同纠纷的实务经验,致力于维护数字经济的诚信健康发展。
3、2023年9月22日,应广州云创在线传媒有限公司的邀请,举办了《浅析直播行业如何构筑线上签约以及数据建档的合规体系》的讲座,袁雨律师结合实务经验,就直播经纪公司发展的现状提出了如何数字建档与合规线上签约的建议,致力于推动互联网数字领域的合规持续发展。
4、2022年9月23日,金桥讲堂第200期暨“互联网时代前沿法律问题研讨会”,由广州市律师协会互联网及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和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金桥互联网与科创法律事务部和金桥百信知识产权法律事务部共同举办。
5、2021年6月11日,举办138期金桥讲堂暨“涉互联网人格权侵权纠纷研讨会”,袁雨律师在讲堂上分享其在网络人格权侵权案件中的办案思路及胜诉经验。
6、2021年3月11日,举办第120期金桥讲堂暨“大数据时代的数据合规实务分享沙龙”,由广州市律协合规与内控业务专业委员会主办、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企业合规研究中心、互联网与科创法律事务部协办。
7、2020年12月18日,举办第112期金桥讲堂暨“网络直播和游戏领域法律业务交流研讨会”,由广州律协互联网及高新技术法律专业委员会主办,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协办、互联网和科创法律事务部和青工委具体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