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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琦超

联系方式:13602474064
传 真:020-83338088 
执业证号:14401202410841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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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上海大学  学士

广州大学  硕士  

重点业务领域:

民商事诉讼与仲裁

刑事控告与辩护

公司法律顾问及劳动合规

娱乐法与网络法

工作经历:

2023年6月-2024年9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实习律师

2024年10月-至今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专职律师

工作语言:

普通话、粤语、英语、客家话

执业经验:

黄琦超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理论功底扎实,诉讼和非诉实务经验丰富,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争议、民商事诉讼与仲裁、刑事控告与辩护、娱乐法与网络法、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企业劳动合规。

黄琦超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坚持走律师专业化发展道路。秉持多思多写、开放交流、知识共享的心态与精神,黄琦超开设了个人微信公众号“黄琦超律师”持续发表专业文章,其中多篇文章被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官方公众号《金桥法谈》栏目转载。在担任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劳动法律事务部秘书长期间,黄琦超律师组织策划了多次金桥大讲堂、金桥学习日等专业分享及业务培训活动,参与汇编《金桥百信劳动法律案例集》,积极投身于律所专业化建设发展的进程中,凭借出色的表现于2024年获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授予“专业部门贡献奖”。

黄琦超律师系高级企业合规师,在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的服务经验,擅于为企业提供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合同草拟、日常文件审核、律师函起草、法律意见书出具、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及控制方面等多方面法律服务,曾/正在服务企业客户十余家,涵盖文化传媒、休闲娱乐、建设工程、餐饮、供应链、农产品、资源再生、科技公司等行业,熟悉公司企业内部运作规律,能够准确判断公司企业单位重点法律需求并提供解决方案。

黄琦超律师经办民商事诉讼案件200余起,涵盖各类民商事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合伙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经纪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建设工程纠纷、婚姻家事等类型,部分成功案例节选如下:

二审发改案例

代理李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一案,标的五百余万,获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结果;

代理张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二审一案,标的一百余万,获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之结果;

代理陈某某水污染责任纠纷二审一案,获撤销原判(驳回全部诉讼请求),直接改判支持四十九万元经济补偿金之结果。

一审成功案例

代理湛江某园林工程公司债建设工程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工程款二百零八万元;

代理广州某建筑材料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向广西某大型建工国企追索承揽款逾八十万;

代理某主播与经纪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减免违约金损失近五十万;

代理朱某某合伙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投资款逾八十万;

代理李某合伙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投资款逾六十万;

代理广州某某汽车服务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投资款、垫资款、押金、租金等六十万;

代理袁某某合伙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店铺转让费等逾十五万;

代理叶某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工程款近三十万;

代理李某某合同纠纷一案,为快递驿站挑拣员向强势物流公司追索提现差额、不合理好评罚款、合同押金等权益近十万;

代理湖南某园林建设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将赔付额度打掉六成,为和客户减免损失十六万;

代理广东某某科技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将赔付额度打掉七成;

代理庞某某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为劳动者追索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拖欠项目提成款、拖欠劳动报酬等费用数万元;

代理广州某美甲中心劳动争议一案,为公司减免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赔偿等费用逾六万元;

代理广州某某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否决劳动者申请确认劳动关系的仲裁请求,并为企业撤销人资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为企业减免损失二十余万;

代理孙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提出“名股实债”思路将案件定性从合伙纠纷扭转至借款纠纷,最终成功为客户追索合伙投资款一百三十余万;

代理杜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为客户追索债权五十万;

代理叶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为客户追索债权四十万。

在刑事辩护领域,黄琦超律师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审判阶段缓刑及轻刑等辩护成果,部分成功案例节选如下:

李某某合同诈骗案,涉案金额逾百万,经辩护获不起诉(无罪)之结果;

龙某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经辩护获不起诉(无罪)之结果;

莫某盗窃案,被指控十余次盗窃,涉案金额逾百万,经辩护获有期徒刑两年之显著轻刑结果;

陈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涉案金额逾50万,经辩护获缓刑之结果;

龙某抢劫案,经辩护变更罪名为轻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之结果;

邓某某诈骗案,经辩护侦查阶段获37天内不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结果,至今未被继续追究刑事责任;

宋某某诈骗案,经辩护侦查阶段获37天内不批捕、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结果,至今未被继续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