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垂询
免费咨询热线:185652303561856523096518565238031 13143725436

如何应对互联网法院带来的“电子诉讼”?

如何应对互联网法院带来的“电子诉讼”?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1.png

2018年9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成为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10月25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就“郑某诉天猫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首次开庭。12月6日,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的第一案——《昆仑墟》诉《灵剑苍穹》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正式开庭审理。随着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和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的综合运用,互联网法院实现了“跨时空”新型庭审模式。那么,如何应对互联网法院带来的“电子诉讼”?本文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2.png

01

互联网法院的成立背景

我国第一个互联网法院设立于浙江杭州。浙江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众多知名电商企业在此聚集,涉电子商务纠纷较多。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2016年8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首次正式提出了设立互联网法院的设想。在中央的顶层设计和政策布局下,一年后这一设想得以落地。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2018年7月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设北京互联网法院、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2018年9月,北京和广州的互联网法院相继成立。

互联网法院是顺应社会趋势和诉讼发展的产物。在近年来的司法实践中,由网购引发的纠纷逐年增加。2014-2017年,广州两级法院共受理各类涉互联网民商事案件4.5万件,增长率高达49.06%。网购日益普遍,但卖家买家大多分处异地,发生纠纷后维权成本高,往往“得不偿失”。为让互联网活动在法律的框架内运行,广州互联网法院将受理范围设定为全环节网络交易或部分环节网上交易的纠纷,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的11类互联网案件,如网络购物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互联网金融合同纠纷等。

02

互联网法院的特点

互联网法院的特点也是互联网法院与传统法院的不同之处,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3.png

(图片来源网络)

(一)诉讼过程电子化

互联网法院是集调解、审判、执行、电子证据保存和电子送达等多项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电子诉讼平台,所有诉讼环节都可网上办理。具体来说,通过对接公安部身份系统,在当事人注册登录网上诉讼平台和进入法院时,通过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确保诉讼参与人的人员身份真实。原告可以使用自己的手机号码在线注册账号,在线填写起诉状,在线提交相应证据材料,实现快速立案。原告网上立案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和其他应诉材料,被告可以上网登录查看相关材料并提交答辩状。庭审由法官通过大屏幕和诉讼参与人全程在线完成,法官根据案件情况可以选择在线宣判,或者通过诉讼网络平台进行宣判,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执行。

当事人还可以选择在互联网法院的智能诉状一体机上起诉,只需在智能诉状一体机中选择案由,并根据对系统自动生成的案情引导问卷做出选择,就可以得到一份由系统基于大数据和人工智能分析自动生成的起诉状。互联网法院还提供诉讼风险智能评估,系统会根据类似案件司法大数据分析、法律知识图谱将当事人案情和对应的风险综合整理为一份报告。该评估一方面能帮助法律知识匮乏的当事人识别和避免常见的诉讼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另一方面也让当事人意识到诉讼也是有风险、有成本的,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渠道解决纠纷,促进纠纷多元化解决。

(二)举证方式技术化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一是当事人自助举证。通过广州互联网法院的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当事人可以在规定举证期限内自由提交证据并随时发表意见。案件进入举证期后,该平台会自动发送通知短信,提醒各方及时举证。当事人凭身份信息进入线上证据交换平台后点击举证模块,即可自助上传证据材料,进行在线举证。与此同时,该平台可自动向当事人在淘宝等电商平台上预留的有效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发送电子诉讼材料,实现即立、即送、即达。法官通过系统可以清楚地查到每个证据的质证情况。

二是法院一键调证。广州互联网法院运用“一键调证”技术,通过对接各大电商平台原始数据,构建电子证据集中管理平台,可自动调取货物清单、交易记录、支付记录等,通过区块链技术确保证据来源可靠、过程可查、结果可信,颠覆了传统的举证方式。与此同时,通过技术,互联网法院中所有跟双方当事人有关的数据都会被留存,实现数据“留痕”。

(三)诉讼成本最小化

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是诉讼中最重要的成本支出。虽然涉互联网案件的金额通常比较小,但是由于当事人双方往往分处异地,如果按照传统的诉讼方式,原告必须到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诉讼,仅是交通成本就很可能会超过整个案件的标的额。此外,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都不必打印,免去了当事人打印、携带和提交的负担。广州互联网法院通过智慧审理平台,实现了从立案到送达全流程线上完成,“互联网+”的审理模式带来的是互联网速度,普通案件从立案、送达、开庭到宣判仅用15天,显著降低了诉讼成本。一方面,当事人可通过诉讼平台随时随地进行诉讼活动,减少在途时间,降低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另一方面,当可运用诉讼风险智能评估、诉状自动生成机等智能技术,明显降低当事人的咨询成本。

03

如何应对互联网法院带来的“电子诉讼”?

面对互联网法院带来的“电子诉讼”浪潮,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在诉讼中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是要符合广州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只有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或者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的网络购物合同才能由互联网法院管辖。实践中,有些在互联网上签订但并未在互联网上履行的纠纷、虽通过网络平台但并非电子商务平台(如股权、期货交易平台)签订或履行的购物合同,不属于受理范围。

根据《关于广州互联网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广州互联网法院集中管辖广州市辖区内应当由基层法院受理的11类一审案件,如果案件不符合受案范围,也不能受理。

此外,属于广州互联网法院管辖的知识产权类纠纷主要包括:在互联网上首次发表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权属纠纷;在互联网上侵害在线发表或者传播作品的著作权或者邻接权而产生的纠纷;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而针对商标权、专利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纠纷,目前还不属于互联网法院的管辖范围,即使侵权行为发生在互联网上,互联网法院也不受理。

二是要熟悉互联网法院的诉讼流程。

要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原告起诉还是被告应诉,都要先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网上诉讼平台注册并实名认证,确认当事人身份后,才能进入起诉和应诉操作。在广州互联网法院网上诉讼平台首页,分别有原告起诉指引和被告应诉指引,按照指引的流程操作即可。律师作为委托代理人起诉或应诉,也应先进行身份认证,再按流程进行操作。

以最为常见的原告起诉的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为例,具体操作为:打开广州互联网法院的官方网站,进行注册并实名认证,点击“原告起诉”后,系统会跳转至“选择起诉的纠纷类型”,选择“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系统接着会提供纠纷所在的购物平台选项,并自动推荐淘宝、天猫等常见购物平台供勾选。选择其中一家电商购物平台后,即可填写身份类型、联系方式、代理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等相关信息。指引非常明确清晰,只需按步骤操作即可。如果在操作中遇到技术困难,可以拨打页面上的电话求助。

三是注意线上审理和线下审理的衔接。

目前,并非所有互联网法院受理的案件都进行完全线上审理。对当事人不同意进行线上审理或经法院审查不适合线上审理的案件,可以采用线下审理和线上审理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表现为采取传统的线下开庭方式,但其他环节仍会在线上完成。具体哪些案件适用,由互联网法院酌情决定。

5.png

4.png

(图片来源网络)

总之,在“互联网+”的新常态下,网络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方式创新诉讼方式、重建诉讼规则,作为法律人应做好充分的法律准备,迎接互联网诉讼的挑战,适应电子诉讼的大趋势。


-------------------------------------------------------------我的团队-------------------------------------------------------------

金桥百信互联网和科创法律部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互联网和科创部定位为面向以“互联网+、高科技、创新型”为核心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打造专业的互联网和科创法律服务团队,致力于为客户在互联网及电子商务、网络游戏、科技创新及投融资等领域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本部门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

一、公司治理

1、商业模式的法律优化;

2、股权架构和股权激励设计;

3、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合同;

4、商业秘密保护、竞业限制;

5、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出资、技术转移和交易。

二、投融资及并购重组

1、参与股权投融资及并购方案的谈判和优化;

2、进行尽职调查以及起草、审查交易协议、出具法律意见书等;

三、争议解决

1、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签订或者履行网络购物合同产生的纠纷,包括产品缺陷、侵权而产生的产品责任纠纷等;

2、签订、履行行为均在互联网上完成的网络服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等;

3、网络游戏侵权及合同纠纷、互联网域名权属、侵权及合同纠纷等;

4、在互联网上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等民事权益而产生的纠纷等;

5、股东纠纷以及股权投融资相关的纠纷和诉讼等。


推荐阅读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民商事法律事务律师调解工作室正式挂牌成立

金桥律师受邀参与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2018年年会活动

开启再审之门—如何理解法定再审事由

祝贺金桥百信成为广州市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成员单位

返回列表
上一篇:新媒体与微博、搜狐“对战”启示录
下一篇:金桥法谈 | 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数据分析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