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和西事件奔驰车撞的不只是行人还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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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门(2019年5月21日)通报:5月21日8时50分许,天河区林和中路林乐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闯红灯并撞上行人及两辆汽车。据初步了解,事故造成13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依法迅速开展调查工作,据肇事司机本人供述,其在等候信号灯时,车辆挂在D档,其侧身拿后排的水杯,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失控。目前,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从交警部门已经公布的信息来看,这起事故由肇事司机的过错导致的,肇事司机应当对伤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事故发生的时间是上班高峰期,事故地点在办公楼比较集中的地段附近。由此可推断,事故发生时,当时很多行人是去上班的。 (图片均来源于网络) 伤者在此次事故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呢?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如果伤者是在上下班途中,此次事故责任方确是肇事司机,那么伤者这次受伤是属于工伤的。 属于工伤的情况下,工伤赔偿项目都有哪些呢? (一)医疗费。 (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四) 康复治疗费。 (五) 辅助器具费。 (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 (七) 生活护理费。 (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九) 伤残津贴。 (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十一)丧葬补助金。 (十二)供养亲属抚恤金。 (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此次事故赔偿的主体包括哪些呢? (一)肇事司机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工伤保险待遇; 一是用人单位已经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和社保经办机构分别承担给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二是用人单位还没有给职工建立工伤保险关系的,由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的法定标准给予一次性赔偿。因此,用人单位不按照规定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职工上下班途中的安全问题伴随着用人单位的用工风险。不仅如此,用人单位还要接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处罚。 在肇事司机赔偿了伤者的情况下,伤者还能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呢?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由此可见,在肇事司机赔偿了伤者之后,伤者仍然能够获得工伤保险或者用人单位的工伤赔偿。 温馨提示:现代企业经营不易,企业主们为了生存想法设法降低人力成本是可以理解的,但一定要合法合理,否则就如这次祸从天降的事故,万一企业没有依法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必将给企业带来重大的冲击。所以企业要降低成本切勿自行盲目操作或者道听途说,一定要向专业律师咨询,获取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