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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百信成为学习不动产登记“赣州模式”的首家律师事务所

金桥百信成为学习不动产登记赣州模式的首家律师事务所

不动产登记改革成败关系千家万户。2015年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实后,赣州成为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江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全国第一本林权类不动产权证的市县。随后,全国有关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推进会在国土资源部召开,会上,赣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典型经验发言,局长邓海鹰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机构设置、模式创新及信息平台建设等方面,详细介绍了赣州成功的经验。从此,“赣州模式”成为全国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争相学习的好经验、好典范。

2015年11月4日,鉴于我所银行法律事务部和房地产与建筑工程部的业务与不动产登记紧密相关,经国土资源部有关部门负责人推荐,我所银行法律事务部袁知洲主任、合伙人李志安、李卓嵘律师和向春莲律师有幸成为全国第一个应邀前来交流学习"赣州模式"的律师团队。

4日上午,袁知洲、李志安、李卓嵘、向春莲一行与蒙古有关市、旗不动产登记的负责人等二十余人一起参加学习“赣州模式”交流会。会上,赣州市国土局局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先后详细介绍了“赣州模式”,并对蒙古方提出的登记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惑给予耐心解答,然后我所律师重点阐述了不动产登记对律师事务所办理银行和房地产业务的深远影响,并对不动产登记中如何落实《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程序规定提出了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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