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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精选 ? 劳动系列:又到年底跳槽高峰期,漂泊的你想好怎么辞了吗?| 金桥百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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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关将至

或许是不满于当下,或许是想谋求更好的发展,或许只是抱着“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憧憬,很多上班族在犹豫到底要不要辞职。因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引起的劳动争议经常发生。该如何履行通知义务?用人单位迟迟不作出回应怎么办?未满“服务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违约金”是否合理?年终奖一定会有吗?

 

我在办理劳动案件中总结是很多这方面的经验,现在和大家分享,毕竟在外打工不容易,每一分钱都是自己的血汗钱呀~!希望都能拿到自己应有的劳动报酬!

关于辞工的问题

在劳动纠纷案件中,很多劳动者都会问到如何才能辞工或者辞快工的问题。

 

像很多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后会觉得工作时间太久、工资不高或者想另谋出路、要回家办事等等,就想早点离开单位,但是一般的用人单位都会先压一个月的工资。而且,你递交辞职信,如果单位不批,或者向你提出要做到几月才能走,否则所押的工资不给你等等过分的要求。面对这样的企业,我们该如何合法维权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条规定了,无论什么情况,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书面(记得一定要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辞职了,这是法律强制性的规定,用人单位以要做满多少个月才给辞职的做法,严重违反了此条规定。而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天口头或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以上的字眼是“通知”即可,请记住,辞职是无需用人单位批准的!

 

可以假设,如果用人单位一辈子不批准,那不就是辞职不了了吗?这很明显是不合理的,所以法律就规定了,提前通知即可。

 

关键是如何履行通知义务?


以下有几种办法,可以证明:

01

书面辞职信,写明辞职提出的时间,解除合同的时间。写好之后,用手机拍照一张留底、复印一张留底,递交给人事部门的同时,要记得把与主管谈话的录音录下来,记得说递交辞职信当天的时间(XX年XX月XX日)。

02 

花十几块钱快递,记得快递单上写明“某某人的辞职信”。写清楚时间及辞职的原因,你拿着记载快递时间的快递单是可以作为证据证明你于什么时候通知单位辞职了。至于单位是否签收快递,那不是重点了,只要寄出去,确保寄到单位即可!

03  

单位违法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购买社保、押工资的可以直接去劳动局投诉,要求解除合同关系。这种做法在东莞或者深圳等不是很奏效,但是可以去试试看 。

04  

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不签订合同的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所押的工资、并要求通过仲裁来解除劳动关系。虽然说公司没有辞退我们,但我们可以说公司口头辞退了我们,劳动者可以因此来要求赔偿,双方都没有能提交证据的话,劳动仲裁裁决解除你们的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

 

请注意,在公司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的情况下,自己辞职的时候不要忘记以此作为理由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满服务期,公司要求违约金的问题

其实服务期跟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限有一定的区别,普通的劳动合同上的合同期限通常只讲劳动合同期限;法律上的服务期其实是指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并提供了培训费的,双方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一般称为法律上的服务期。


这是有法律规定的,我们可以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根据该条法律的规定,只有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专业技术培训,并提供了培训费才可以约定服务期,否则就是一般的劳动合同期限,服务期未满的话,劳动者提出离职,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但是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处的培训并不是指用人单位自己内部的培训,实践中一般是指用人单位外派员工去其他专业培训机构培训或者出国培训等,而且必须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费。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以所谓的“服务期”来限制或者剥夺宪法所赋予的每位劳动者有权选择就业的权利是严重违法的行为。



关于年终奖的问题

关于年终奖,现在的法律没有强制性规定,实践中一般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这种协商的形式一般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或者用人单位的奖惩制度中。劳动者只有符合用人单位规定的条件才有机会获得年终奖。


实践中一般用人单位都会规定,只有工作到年底才有机会获得年终奖,所以劳动者在年底主动提出离职的话,其实是不符合获得年终奖的条件的,仲裁机构及法院对于这种情形一般不予支持劳动者提出的年终奖。


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雇劳动者,这种情况劳动者是可以提出要求支付年终奖的。



记得2012年年底汕头一家内衣厂一场大火夺走了十四名花季少女的宝贵生命,纵火的原因正是因为老板拖欠工资。年年关注劳资纠纷,但愿悲剧不再重演,劳资关系会越来越和谐!又快一年了,在外漂泊的日子很想念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平平安安回家过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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