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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精选 ? 尽管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誓死捍卫同性恋者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金桥精选 ? 尽管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誓死捍卫同性恋者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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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誓死捍卫同性恋者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文丨关欣律师   图丨源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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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男性同性恋人士因要求民政部门予以办理登记结婚被拒绝,随后以民政局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被终审法院驳回上诉。最终官司没有赢,但这对同性恋人还是办了婚礼,算是给了自己一个结果。该案是2016年同志运动的一件大事,被称为“同性婚姻”维权第一案。



众所周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第五条、第八条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必须是男女双方,“一夫一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均为法定必要条件,缺一不可。对于该两位同性恋男士的结婚登记要求经民政部门受理后不予登记的原因和结果,稍有生活常识和法律知识的人都可以预见。明知此路不通,仍坚持登记结婚继而提出诉讼直至二审终审,其二位男士为争取自己理想中的权益不惜一搏到底的信念可谓坚定不移。


显而易见,两位男士之所以毅然踏出前人未曾踏出甚至未曾设想的这一步的意义远不在于结婚登记行为本身,两位男士以不惜以身试法的过程告诉人们:同性恋者是有登记结婚要求的,政府部门应该给予同性恋登记结婚的权利。


那么,婚姻登记的大门能否为同性恋者敞开?


恕我直言,现行法律之下,同性恋登记结婚的诉求是没有法律依据也不可能给予登记和受到法律保护的。虽然我国法律尚未涉及同性婚姻合法的问题,但支持和反对同性婚姻的两大阵营已经形成。同性恋登记结婚诉求有值得探讨和考虑之处。


曾经以为同性恋离我们的生活很遥远,曾几何时,同性恋已不再回避人们的视线,悄然进入我们的视野,走进你我身边,甚至走上法律舞台,寻求法律认可和保障,要求变同性恋爱为同性婚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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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恋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


首先,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不符合人民的普遍意志,违背了我国立法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一章第五条规定, 立法应当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体现人民的意志。而在当下的中国,反对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人普遍是比支持合法化的人多的。


调查显示,截止2016年,在对同性恋现象的态度调查中,80后对同性恋现象持支持态度的占比近40%,而90后占比仅有31%,而女性对同性恋现象的态度更加包容,支持同性恋的女性近三成,占到27%,男性则仅为14%。在占人口比例更大、思想更保守的中老年人群中,同性恋婚姻的支持率会更低。


法律的本质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违背人民大众的意志强行设立同性恋婚姻合法,是绝无可能也绝不应该的。


其次,同性恋者对婚姻的需求是没有必要的。在我国,婚姻不是一种权利,而是结婚两人之间的契约关系。婚姻法详细规定了夫妻之间的财务关系和对子女的赡养义务,但没有人从婚姻中获得了除了结婚的两人之外的利益。我们国家的福利政策和税收制度都是针对个人来制定的,所以我国的同性恋者的权益并不因为他们无法结婚而有损失。同性恋想通过婚姻来保护爱情是做不到的。


再者,在我国的传统观念和社会共识中,传宗接代是婚姻内涵中最重要组成部分,同性恋者无法承担这个义务,就不应该奢求社会为你的特殊需求而改变对婚姻的定义,中国现在面对的一个严峻社会问题就是人口老龄化,而同性恋婚姻的合法化无疑会使大批处于生育年龄的年青一代逃避生育责任。这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非常可怕的。在一个社会保障并不完善的国度,没有后代的同性恋者们怎么解决养老问题?只图一时之快,不顾身后之事,整个社会要为他们付出多大代价? 


婚姻是社会关系的稳定剂,婚姻会保护很多权利,它的本质是共同生活关系。同性恋希望享有这种权利,稳定同性伴侣之间的关系,但传统婚姻都是异性才能享有的。无论现在是否建立同性婚姻制度,理性的思考是我们应有的最基本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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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西方国家的同性恋者法律地位已有了很大提高,其中不少国家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承认了同性婚姻制度,对同性恋者的权益予以保护。但并非国外有的中国也必须有,有的国家性工作者是政府允许的,合法的;有的国家比如荷兰可以在政府允许设置的烟馆里吸食海洛因、甲基苯丙胺、还有的可以开设赌场,这些在我们国家都是明令禁止的,甚至是严厉打击的。同性婚姻法制化并不能代表法治进程的先进与否,在中国尽管已经有专家从健全国家法律,推进国家法制化进程维护社会安定等等角度考虑,提倡同性婚姻立法,也通常是曲高和寡,无人响应。


著名社会学家、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李银河多次发起提案,呼吁同性婚姻合法化,引起了广泛关注,李银河已经第三次发起相关主题的提案。她对现行的婚姻法提出了两点修改方案:一是设立同性婚姻法案,二是将婚姻法中的“夫妻”改为“配偶”,并加注“性别不限”字样。尽管学者建议,但响应者寥寥。


爱同性还是爱异性,个人有权自由选择。自由的边界是法无禁止即可为,只要不侵害他人的利益,个人便可以做自己喜欢的事。


当前,对同性恋者最不应该的是歧视,公众应该逐步转变观念不把同性恋作为异类,给同性恋者与正常人平等的生存环境,可以考虑从法律上规范解决同性恋者们的收养、教育子女等实际问题。同性恋者应该要求的是人们的尊重,同时同性恋者也给予人们以尊重。以不影响他人的生活为限度。正如爱食用榴莲的人们是不可以将榴莲带上飞机的,嗜好臭豆腐的人也是不可以随处大快朵颐的。这就是文明的本质。


伏尔泰说,我虽然不赞同你说的每一个字,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对于同性恋者,我们可以说,尽管我不是同性恋,但我誓死捍卫同性恋者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综上,坚持同性婚姻法制化,用公权力认同和鼓励同性性行为在我国当前是不现实的。想在中国实现真正的同性婚姻合法化任重而道远,但与迅速颁布相关法律和政策相比,更难的是让社会各阶层理解和尊重同性恋群体,让同性恋群体不必再为了平权而奔走抗争。


目前我们能做的,就是尊重。


尊重不是倡导,年青一代不可盲从赶同性恋的时髦,在好奇心、神秘感的驱使下进入同性恋者的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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