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百信业务管理委员会与刑事法律部联合举办学习日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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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0日下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委员会与刑事法律部联合举办学习日研讨会,对袁知洲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陈某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件进行研讨。
陈某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罪与非罪的认定存在异议,辩护人袁知洲律师拟做无罪辩护,特向刑事法律部申请案例研讨。本次研讨会,由我所陈永忠律师、黎国贵律师、刘先进律师、袁剑湘律师、丁自勇律师、杨佰强律师、李晓凡律师、郑铸律师组成团队进行研讨。
在对陈某涉嫌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件研讨过程中,各律师围绕陈某行为是否构成包庇、打听案情是否构成通风报信、主观上是否具有为逃避查禁的故意,证词中给予“关照”是否属于阻扰查禁等行为、案件发生的时间节点等多方面内容发表观点,并就其中争议焦点展开讨论,现场不同观点碰撞,大家思维活跃。经过多轮研讨,各参会律师对案件事实、证据,以及涉及到的刑法理论、辩护策略进行了深入地分析和探讨,为经办律师及团队带来新灵感、新思路。
研讨总结时,业务管理委员会兼刑事法律部主任陈永忠律师提出:律师接受委托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的,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辩护人应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慎重选择辩护方向、依法有效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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