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百信业务管理委员会与刑事法律部联合举办学习日研讨会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2019年7月19日上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业务管理委员会与刑事法律部联合举办学习日研讨会,对郑铸律师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胡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进行研讨。 胡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罪与非罪、程序等方面的认定存在异议,辩护人郑铸特向刑事法律部申请案例研讨。本次研讨会,由我所陈永忠律师、廖莘律师、罗少勇律师、刘先进律师、郑铸律师、谢桃律师、李飞杰律师、张振春律师、杨佰强律师等人组成团队进行研讨。 在对胡某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研讨过程中,各律师围绕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以及程序问题等多方面内容发表观点,并就其中争议焦点问题展开多轮讨论。各参会律师针对案件程序、事实,以及涉及到的刑法理论提出的建议,为经办律师规范办案提供了指导方向。 研讨总结时,廖莘律师提出:律师接受委托办理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案件,应当严格依法履行职责,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特别是拟做无罪辩护案件,需审慎研究各罪名之间的关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有效辩护。同时,也要做好经律所集体研讨的备案工作。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