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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珍来

律师

联系方式:13925083225
传真号码:020—83338088
邮箱地址:jzl@kingbridgelaw.com
执业证号:14401201110946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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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背景:

广西大学

重点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劳动争议、法律顾问

工作经历:

2009年12月—2016年6月 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

2016年7月至今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工作语言:

普通、粤语

执业经验:

独立执业十二年多,办理了大量刑事案件,办理过多起无罪、撤回起诉、不起诉案件。

经办的部分无罪、死刑改判案件:

1、2013年代理何某等五人被指控开设赌场罪,经过辩护检察院仅对何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2、2013年代理宗某某涉嫌信用卡诈骗案,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3、2016年办理的陈某某涉嫌故意伤害案,重审一审辩护后,检察院撤诉。

4、2016年办理的曹某涉嫌抢劫案,经过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5、2016年办理的芮某寻衅滋事案,经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6、2021年代理林某某故意伤害案,一审判有罪,重审判有罪,经辩护二审无罪。

7、2021年办理的王某某涉嫌强奸案,一审开庭后 经过辩护检察院撤诉。

8、2022年办理的莫某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经过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9、2023年办理的罗某某涉嫌引诱、介绍卖淫、敲诈勒索案,经过辩护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

10、2023年办理的潘盗窃案,经过辩护检察院不起诉。

11、2023年办理的黄某某涉嫌贩卖毒品案一审、二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经过辩护重审一审法院改判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