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背景:
吉林大学 历史学本科
吉林大学 历史学硕士研究生
吉林大学 刑法专业法学博士研究生
重点业务领域:刑事辩护、代理。
工作经历:
1994年10月至2001年10月于北华大学管理学院任副教授,担任城市管理法学系副主任;2001年10月至2007年1月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任教授,担任硕士研究生导师、基础法学系主任;2007年1月至今,于广州大学法学院任教授,担任刑法方向研究生导师,其中2011年4月至2014年4月任副院长,2014年4月至2017年4月任院长。
社会职务:
广东省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广州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
获得荣誉:
1.2006年3月《罚金刑论》专著,获2003-2004年度辽宁省哲学社会科学成果三等奖;2.2018年5月主持之“一引领、强基础、四驱动的卓越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研究与实践”获2017年广东省教育教学成果二等奖;3.2013年1月11日《论“村霸”的特征、类型、成因及治理对策》获广东省政法委“三打”理论专题研究成果三等奖(广东省政法委[2012]31号文);4.2005年3月《罚金刑论》专著获大连市(副省级)第十一届社会科学优秀学术成果著作类二等奖;5.广东省精品课程《刑法学》主持人及主讲教师;5.2012年获广州市优秀教师称号。
执业经验:
1990年考取全国第二批律师资格;2003年10月至2007年4月,在辽宁大连黄海律师事务所执业;2007年4月至今,在广东南方福瑞德律师事务所执业。
社会理论成果:出版《刑法总论》、《罚金刑论》、《刑法分则疑难案例解析》、《犯罪论体系——司法评价犯罪的标准、步骤和方法》、《犯罪判断学》、《刑法(总论)教学案例》等个人专著6部,在《中国史研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当代法学》、《学术交流》等重要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持省社科规划基金等项目多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