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一级机构管理人为重大重整、并购、重整投资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2016年期间,金桥百信合并吸收其他律师事务所破产业务资质和骨干成员成立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 2019年,事务所通过公开考试和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名册编制评审委员会评审,进入管理人名册,成为一级机构管理人;部门负责人个人成为个人管理人。事务所破产清算法律事务部进入了一级管理人名单,彰显其在同行业、同专业中具有领先水平。该部门主办过清产案件数十余件,参与服务企业近百家。
1.代理债权人、企业上级单位、股东、职工参与企业破清程序,主张权利;
2.债权人或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及破产保护;
3.依法接受人民法院指定在破产程序中担任管理人;
4.依法接受指定或委托成为清算组或参加清算工作;
5.代理权益人就相关破产程序提出异议、主张权利直至诉讼;
6.就相关投资主体参与破产重整开展尽职调查、拟定方案、参与债权人谈判;
7.企业股东就企业解散、强制清算提出主张和诉讼;
8.参加其他破产衍生诉讼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