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讲堂】第65期《律师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实务(一)—— 债权申报专题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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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5日下午,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主办的第65期金桥大讲堂隆重开讲,主题为《律师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的实务(一)—— 债权申报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我所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揭利律师担任主讲人,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薛源斌律师担任主持人。
首先,揭律师对破产程序的整体进行概述与梳理,让大家构建起破产程序基本框架。
接着,揭律师依据《破产法》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实践经验、最新的司法判例,生动形象地向大家讲解了律师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债权申报工作流程,对申报的文书制作,债权性质、原始债权认定、孳息计算、证据提供、审查沟通等方面的难点、要点进行分析,并提醒在座律师注意容易忽略的问题。
随后,清破部门团队成员结合经办案件,站在管理人的角度对申报代理律师提出一些建议。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主任董硕律师和副主任刘浩根律师也分别对今天的讲座做了精彩点评。董律师首先对讲座的内容予以肯定,再点出讲座的不足之处,提出贯穿破产程序的原则是公平受偿原则,对孳息债权的热点问题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见解。刘律师重点补充讲述了管理人的工作难度和对律师代理债权申报的收费建议。
本期讲座,揭律师带来了满满干货,激起了现场人员的积极性并就自己代理的破产案件与揭律师展开了交流与探讨。经过本期讲座,大家对代理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进行债权申报实务更加深入了解。本期讲座在现场热烈地讨论后圆满结束,期待破产与清算法律事务部下一期更加精彩的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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