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法闻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五月开始实施的新法新规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2019修正)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决定
3.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
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
四月法律新动态总结
1.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9)摘要
2.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19)
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
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5.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6.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8.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推进破产案件依法高效审理的意见》的通知
9.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一)》的通知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
1.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9)摘要
该年度报告从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审结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了60件典型案件。最高院从中归纳出多个具有一定指导意义的法律适用问题,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例如:
专利案件功能性特征的认定
01
在上诉人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原审被告陈少强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以下简称“刮水器连接器”专利侵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如果专利权利要求的某个技术特征已经限定或者隐含了特定结构、组分、步骤、条件或其相互之间的关系等,即使该技术特征同时还限定了其所实现的功能或者效果,亦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八条所称的功能性特征。
专利审查档案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
02
在再审申请人泉州市久容卫浴发展有限公司、南安市仑苍久容水暖配件经销店与被申请人黄振波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2018)最高法民申5730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权利要求用语在专利审查过程中和侵权诉讼中应当具有相同的含义,因此,在侵权诉讼中,专利审查档案对于权利要求具有重要的解释作用。
商标使用的目的是区分服务的来源主体而非服务的功能内容
03
在再审申请人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西安思睿观通品牌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平凉市金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金邦达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再139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根据银行卡业务的特点,银行卡上起到识别服务来源作用的是银行名称,而非银行卡的种类名称。
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赔偿纠纷中主观过错的判断标准
04
在再审申请人山东比特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苏中讯数码电子有限公司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2019)最高法民申366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判断当事人提起知识产权侵权之诉是否具有主观恶意,应当考虑当事人的权利基础及其对该种权利基础的认识能力、当事人提起侵权诉讼的目的等因素。
古籍点校成果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05
在再审申请人周锡山与被申请人江苏凤凰出版社有限公司、杨辉、陆洋等侵害作品复制权、发行权纠纷案【(2015)民申字第1471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因古籍点校引发的侵害著作权纠纷,在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时,应当考虑古籍点校成果的创作规律和纠纷特点。如果在文字、标点符号、段落划分等方面存在众多细节差异,已经在整体上使普通读者对不同的点校成果产生了不同的阅读感受,也应当作为判断是否构成实质性相似的参考因素。此外,点校人是否具备独立创作的条件,也可以佐证实质性相似的认定。
2.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年度报告(2019)
2020年4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发布年度报告。该报告中提到,法庭审理的专利民事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以权利要求解释与等同侵权判定为主要争议的案件较多。第二,合法来源抗辩、现有技术抗辩、先用权抗辩为最常见的抗辩事由。第三,具有商业维权色彩的关联案件占有一定比例。而法庭审理的专利行政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涉发明专利、涉高新技术领域的案件多。第二,多数案件以创造性判断为主要争点。第三,驳回复审案件中自然人作为申请人的案件较多。
法庭审理的涉计算机软件案件具有以下特点:第一,案件类型较为集中。计算机软件案件主要包括合同案件和侵权案件两类。其中,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占全部计算机软件案件总量的80%以上。第二,争议焦点较为集中。尤其是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开发成果是否交付、交付内容是否符合约定、履行中的变更是否已经达成合意、迟延履行应当如何认定等问题。第三,审理难度差异大。计算机软件侵权案件中,如果双方对于软件侵权的技术事实争议较大,则往往涉及复杂的源程序比对,审理难度很大;反之则审理难度较低。计算机软件合同案件中,如果合同约定模糊、有关履约标准难以确定,则审理难度较大;反之则审理难度较低。
3.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2019)》从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2019年审结的技术类知识产权案件中精选多个典型案件,提炼多条裁判规则,反映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在技术类知识产权领域处理新型、疑难、复杂案件的司法理念、审理思路和裁判方法。例如:
多主体实施方法专利的侵权判定
01
在上诉人深圳市吉祥腾达科技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敦骏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济南历下弘康电子产品经营部、济南历下昊威电子产品经营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以下简称“路由器”专利侵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147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如果被诉侵权行为人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将专利方法的实质内容固化在被诉侵权产品中,该行为或者行为结果对专利权利要求的技术特征被全面覆盖起到了不可替代的实质性作用,终端用户在正常使用该被诉侵权产品时就能自然再现该专利方法过程,则应认定被诉侵权行为人实施了该专利方法,侵害了专利权人的权利。
现有技术抗辩认定中的发明点考量
02
在上诉人王业慈与被上诉人徐州华盛实业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以下简称“潜水泵电机壳”专利侵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89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涉案专利明确指出其技术方案的发明点,并强调发明点以外的技术特征均为通用部件时,如果该发明点对应的技术特征已经为一项现有技术公开,其余技术特征虽未被该现有技术公开,但该现有技术与通用部件必然结合形成与涉案专利技术方案相对应的整体现有技术方案,则可以认定现有技术抗辩成立。
先用权抗辩中“主要技术图纸”的认定
03
在前述“潜水泵电机壳”专利侵权纠纷案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设计图纸是机械制造领域产品加工、检验的基本依据,在被诉侵权人已经设计出被诉侵权产品关键部件图纸且该产品的其他部件均为通用部件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其已经完成了实施发明创造所必需的主要技术图纸,为生产被诉侵权产品做好了必要准备,其先用权抗辩成立。
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审查
04
在上诉人宝蔻(厦门)卫浴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馆陶县佩龙水暖安装维修门市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118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被诉侵权产品具有合法来源这一客观要件和销售者无主观过错这一主观要件,两个要件相互联系。如果销售者能够证明其遵从合法、正常的市场交易规则,取得所售产品的来源清晰、渠道合法、价格合理,其销售行为符合诚信原则、合乎交易惯例,则可推定其无主观过错。此时,应由权利人提供相反证据。在权利人未进一步提供足以推翻上述推定的相反证据的情况下,应当认定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成立。
销售者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时权利人维权合理开支的承担
05
在上诉人广州市速锐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深圳市和力泰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广东快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案【(2019)最高法知民终25号】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合法来源抗辩仅是免除赔偿责任的抗辩,而非不侵权抗辩;销售者的合法来源抗辩成立,既不改变销售侵权产品这一行为的侵权性质,也不免除停止销售侵权产品的责任,仍应承担权利人为获得停止侵害救济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2020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度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18个,其中涵盖了假冒注册商标案、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侵犯著作权案、侵犯商业秘密案、侵犯著作权支持起诉案等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摘选
上海汪某等假冒注册商标案
01
2018年5月至7月,汪某在经营上海拓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斛公司”)期间,指使员工余某订购假冒霍尼韦尔国际公司注册商标的包装袋,并租赁黄某某经营的上海惠安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安公司”)仓库,在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霍尼韦尔国际公司许可和授权的情况下,将无品牌标识的大包装工业蜡由黄某某安排其员工分装改包成25公斤装印有“Honeywell”“A-C”注册商标标识的小包装工业蜡,销售至上海、江苏、广东等多家公司,销售金额共计100万余元。2018年8月17日,在惠安公司仓库内查获拓斛公司存放的“霍尼韦尔”工业蜡464袋(每袋25公斤)、“霍尼韦尔”工业蜡原料27袋(每袋25公斤),货值金额11万余元。
经上级法院指定,本案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审判。10月31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汪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惠安公司罚金二万元;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该判决已生效。
上海陈某等侵犯著作权案
02
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被告人陈某受境外人员聘用,在国内先后招募地域跨度大、居住地分散的被告人林某、赖某等7人,组建“鸡组工作室”QQ聊天群,更新维护盗版影视资源网站,并利用虚假身份注册资金账户,用于收取费用。在此期间,陈某等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传播他人影视作品2400余部,收到“野草”汇入的运营费用共计1250万余元,各被告人从中获利50万至1.8万余元不等。本案盗版影视作品多达2万余部,类型涵盖电影、电视剧、综艺、动漫等多个种类,著作权人分布在欧美、日韩、中国大陆和台湾地区等地。截至案发,由上述被告人参与更新维护的网站内固定保全到包括《流浪地球》《廉政风云》《疯狂外星人》等八部2019年春节档电影。
9月27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被告人陈某等8人涉嫌侵犯著作权提起公诉,8人均自愿认罪认罚。
2019年11月20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陈某等8人犯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到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十万元至二万元不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北京田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
03
2017年2月至3月间,被告人田某某从北京精雕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精雕公司”)离职前,利用该公司数据管理系统漏洞,从精雕科技服务器数据库下载文件共计162次,以网络共享传输的方式从个人办公电脑拷贝文件到公用电脑共计7万余次,后用U盘、移动硬盘等设备将所下载文件窃走,其中涉及非田某某参与设计文件3.3万余个。被告人田某某到深圳创世纪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创世纪公司)工作后,以玻璃机项目副总经理的身份使用其窃取的北京精雕公司型号为JDLVG600设备的图纸和技术方案,设计、生产出型号为B-600A-B设备并出售,给北京精雕公司造成经济损失215万余元。
2018年7月1日,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以田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提起公诉。7月18日,门头沟区人民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田某某犯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田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5.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
2020年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19年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情况》,其中提交了检察机关加大打击力度,始终保持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严惩态势。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2019年,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346件7430人,同比分别上涨31.5%、24.3%;提起公诉5433件11003人,同比分别上涨21.9%、32.2%。各地检察机关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防范化解社会矛盾。各地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强与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值班律师的沟通交流,鼓励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弥补权利人经济损失,积极促成侵权人与权利人达成刑事和解,依法给予侵权人从宽处理。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模式,转变思维模式,不断开拓创新,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方式。例如北京检察机关建立不起诉案件移送行政处罚制度,对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后,认为有必要给予被不起诉人行政处罚的,以检察意见书的形式将案件移送相关行政执法机关。
6.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于2020年4月7日,印发了《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和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强调,这些案例集中展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的成就,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
2019年中国法院10大知识产权案件
"机动车刮水器"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
01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知民终2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瓦莱奥清洗系统公司是名称为“机动车辆的刮水器的连接器及相应的连接装置”的中国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瓦莱奥公司于2016年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称,厦门卢卡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厦门富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及陈少强制造、销售的雨刮器产品落入其专利权保护范围,请求判令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陈少强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及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瓦莱奥公司同时提出了临时行为保全(又称临时禁令)申请。最高人民法院认定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法律责任。瓦莱奥公司虽坚持其责令卢卡斯公司、富可公司停止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诉中行为保全申请,但是其所提交的证据并不足以证明发生了给其造成损害的紧急情况,且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当庭作出判决,本案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另行作出责令停止侵害涉案专利权的行为保全裁定已无必要。故对于瓦莱奥公司的诉中行为保全申请,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HONDAKIT"定牌加工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02
〔最高人民法院(2019)最高法民再138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本田技研工业株式会社(简称本田株式会社)获准注册 “”等三枚涉案商标,分别核定使用在第12类车辆、摩托车等商品上。经审理,一审认定构成侵权,判决恒胜鑫泰公司、恒胜集团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连带赔偿本田株式会社经济损失人民币30万元。恒胜鑫泰公司及恒胜集团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本案被诉行为属于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故不构成商标侵权,并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本田株式会社的诉讼请求。本田株式会社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后,判决撤销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MLGB"商标权无效宣告请求行政纠纷案
03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行终137号行政判决书〕
【案情摘要】
涉案商标“MLGB”由上海俊客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上海俊客公司)申请注册。在法定期限内,姚洪军针对涉案商标,向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简称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注册商标无效宣告申请。商标评审委员会认为,涉案商标用作商标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易产生不良影响。上海俊客公司虽称涉案商标指称“My life is getting better”,但并未提交证据证明该含义已为社会公众熟知,社会公众更易将“MLGB”认知为不文明用语。商标评审委员会据此裁定宣告涉案商标权无效。上海俊客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驳回上海俊客公司的诉讼请求。上海俊客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网络环境下已有特定群体认为“MLGB”具有不良影响的含义,应认定涉案商标含义消极、格调不高。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武侠Q传游戏"侵害改编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04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8)京民终226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涉案游戏共有人物卡牌、武功卡牌、配饰卡牌和阵法卡牌等四类卡牌,经比对,涉案游戏在人物描述、武功描述、配饰描述、阵法描述、关卡设定等多个方面与涉案武侠小说中的相应内容存在对应关系或相似性。火谷网认可开发时借鉴和参考了权利人作品中的元素。一审法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明涉案游戏软件构成对权利人任意一部作品的改编。但火谷网、昆仑乐享公司和昆仑万维公司的行为构成对明河社及完美世界公司的不正当竞争。据此判令火谷网、昆仑乐享公司和昆仑万维公司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偿明河社等经济损失16 319 658元。双方当事人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涉案游戏构成对权利人作品的改编,火谷网构成对明河社和完美世界公司享有权利作品移动终端游戏软件改编权的侵害。火谷网作为开发者,昆仑乐享公司、昆仑万维公司作为游戏运营者,三者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由于已经认定涉案游戏构成对权利人改编权的侵害,故不再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对被诉侵权行为进行评述。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MOTR"侵害商标权纠纷案
05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2018)沪0115民初53351号民事判决书〕
【案情摘要】
平衡身体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对永康一恋公司提起诉讼,并主张适用惩罚性赔偿。后经法院查明,在本案被诉侵权行为发生前,永康一恋公司就曾侵犯平衡身体公司的知识产权,经平衡身体公司发送警告函后,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且永康一恋公司明确承诺不再从事侵权活动。据此,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判令永康一恋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鉴于其重复侵权的情形,适用三倍惩罚性赔偿标准,确定永康一恋公司承担300万元的赔偿责任。该案判决后,双方均未上诉。
"QQ企鹅"因恶意提起知识产权诉讼损害责任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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